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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水能资源开发项目防汛工作的通知 点击:
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水能资源开发项目防汛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神农架林区防办: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长江、黄河等流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中小水电工程抗洪能力较弱,可能引发险情,各地防汛管理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今年我省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安全度汛,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水能资源开发项目防汛责任制 有关防汛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内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安全度汛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06〕25号)文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每一个项目的各项责任人。当前有关防汛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是:加强汛前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在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汛前完成辖区内各在建水电工程年度防汛预案审批;组织已完工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加强防汛机构、人员、设备和物资准备。防汛预案要加强风险分析,明确防洪影响范围,有关部门要做好预案宣传和指导工作。今年汛前检查情况和项目有关防汛责任人(分别按在建和已完工项目填表,以电子邮件发送至ndgl_mhb@hubeiwater.gov.cn,表格见附表)于4月15日前向水利厅农电管理处提出书面报告。 二、进一步做好在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度汛准备工作 新开工在建水电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实施工程建设。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编制本年度项目防汛预案,并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审批。防汛预案一经批准,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坚决执行。已经完成工程建设的项目应尽快组织各项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以规范工程运行管理;未经验收的项目,应控制水位运行,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三、落实汛情报告制度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水电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报汛工作。结合工程建设规模和项目影响范围,今年确定宣恩洞坪、建始野三河、恩施老渡口、襄樊崔家营、南漳峡口、保康寺坪、房县三里坪、竹溪鄂坪等在建水电工程和咸丰朝阳寺、兴山古洞口Ⅰ级、郧西陡岭子已建成投产运行的水电工程作为省级监控重点。上述项目管理单位在5月1日至10 月15日期间,每天上午8:30以前,应通过www.zjsb.hbshp.com网站上报当日水雨工情。如发生事故和险情,各有关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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