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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实施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
有关市、州、直管市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确保汛前保质保量完成2008年度溢洪道扩挖工程,现就抓紧实施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溢洪道是水库防洪主体工程,是否安全溢洪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扩挖溢洪道工程建设责任重大,各地一定要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作,在今年省委1号文件中将其作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天气转晴,又是枯水期,正是扩挖溢洪道的大好时机;同时,距主汛期不足3个月,时间紧,任务重。2008年度300座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计划已下达,4000万元专项资金也已到位,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推进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建设工作。
二、规范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办法》
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程项目及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抓紧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质量及资金管理。省级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下达计划内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如确需调整,须报省水利厅核批。
三、尽快开工,分批及时组织验收
3月8日之前,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溢洪道扩挖方案设计工作,及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将各扩挖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2套)上报省水利厅。已完成设计方案审批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开工建设。全省力争4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5月组织验收和核查。从即日起,各地每半个月上报一次施工进度(见附表),每月1日和15日为上报时间。各市州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分批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即时上报省水利厅,省厅将分批组织核查。
四、接受监督,认真组织检查督办
省水利厅已在《湖北日报》及《湖北水利网》对2008年度扩挖项目进行公示,有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并在施工现场树立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工程验收等环节为重点开展抽查和专项核查工作,对违规违纪以及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省厅将陆续派工作专班分赴各地对扩挖项目进行检查督办,并在全省范围内定期通报督办核查情况。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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