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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高在全省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点击:
(二)责任体系建设有新进步。防汛历来是湖北天大的事,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只有这样,才能不留下防汛抗灾指挥的空档。近几年来,我省根据防汛抗旱并重的新要求,将过去行政首长和政府部门的单一防汛责任,调整为防汛抗旱双重责任。去年全省常规的防汛工作会议,首次冠名为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体现了防汛抗旱并重、两手抓、两手硬的新思路。这几年来,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配合抓,各地仿效省里的做法,形成了从省到市州、到县市、到乡镇的防汛抗旱领导体系,为战胜水旱灾害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关键时刻,各级党政领导审时度势,正确决策,深入一线指挥,防指成员单位启动应急机制配合指挥,专班督导驻守指挥,帮助解决问题。党政领导负责、部门联动、全力抗灾的格局,整合了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强化了防汛抗旱工作。
(三)工程体系建设有新突破。新中国建立以来,我省已经初步形成防洪、排涝、灌溉体系,特别是1998年大水之后,中央加大水利投入,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大打长江堤防加固为主的攻坚战,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从长江、汉江来看。1581公里的长江堤防实现了历史性的大跨越,达到长流规的标准,具备防御建国以来最高洪水位的能力;开展平垸行洪工程建设,增加蓄水容积65亿立方米,减缓防洪压力;汉江遥堤、武汉市堤经过整险加固达到设计标准,目前727公里的汉江中下游堤防可防御6至8年一遇的洪水,结合丹江口水库、杜家台分洪工程运用可防御20年一遇洪水,配合新城以上分蓄洪民垸运用可防百年一遇洪水。二是从中小河流来看。武汉、黄冈等支流堤防建设纳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荆南四河堤防加固也完成土方1648万立方米,占一期工程的78%。经过逐年治理,沮漳河、汉北河、府环河、举水、富水、唐白河等主要中小河流堤防已达到防御常规洪水标准,中小河流城市段的防洪标准相对较高,其中依靠内外资建设的远安、房县、恩施等8个县城堤防达到20至30年一遇洪水标准。三是从水源工程来看。全省库塘、引提水、地下取水等水利工程设施设计供水达470.6亿立方米,加上点多面广的小型集水工程,蓄水能力共计达509万立方米。全省控灌面积扩大到314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7%,在中等干旱年份,大部地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不会受到大的影响,基本保证城乡供水安全。
(四)法规体系建设有新进展。按照国家防总的总体要求,对《防洪法》实施工作进行了反思、总结,将新时期防汛经验升华为法规,提出了修改建议,有利于《防洪法》的修改和完善。省人大将《湖北省抗旱条例》作为后备法规列入计划,经过调研、座谈,组织专班起草,形成了《湖北省抗旱条例》草案,进入了修改完善程序,力争在近年通过审定,颁布实施,填补我省抗旱法制建设的空白。组织制定了《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北省防御台风灾害应急预案》两个纳入省政府管理的专项预案,完成了《湖北省分蓄洪区防洪预案》、《湖北省抗旱预案》两个省厅管理的部门预案。各地与之配套,相关的应急预案也基本完成编审,并颁布实施,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防汛抗旱法规体系,为防汛抗旱的规范化、法制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使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权威性更强、约束力更大、执法更坚决。依据防洪法规,各地及时清除洪障,处理了一批填滩、围垦和非法植树事件,还河道以空间,还河流以安全;各级防汛责任人依法进岗到位,履行职责,防汛队伍布防巡查,依法履行防汛义务,使防汛抢险工作井然有序;各级防指依法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关键时刻得以牺牲局部保全局,实现了水利防洪工程防洪调度效益最大化。
(五)应急管理工作有新提高。根据新时期应急管理的新要求,将常规的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应急管理,不断完善预案体系,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对组织领导、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信息管理、新闻发布和善后工作等方面予以了规范,初步建立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反应灵敏、预警及时、协调有力、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在去年防汛的关键时刻,荆门、宜昌、襄樊、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市分别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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