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雷在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点击:
四是建立完备的水利政策研究体系和工作机制,创新研究手段,提高研究水平,进一步提升水利政策研究服务于水利决策和水利发展与改革的能力。
五是水利工作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能力明显增强。
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和做好水政工作:
第一,坚持统筹兼顾,着力实现推进立法进度和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机结合。要按照水法规体系规划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立法协调,特别要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急需立法项目的立法进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立法工作:一是完善民生水利方面的法律制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如防汛抗旱、水库移民、农村水利、水电等方面的水法规。二是完善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改善水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水和谐,如节水、水资源保护、地下水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法规;三是完善水利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法治环境,如河道管理、采砂管理、洪水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水法规。
提高立法质量,要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二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三是正确处理加强管理和自律的关系,鼓励、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自我规范;四是正确处理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五是正确处理政府权力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关系,更加注重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六是正确处理立足现实和改革创新的关系,使立法不断适应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工作的需要。
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科学发展观始终贯穿于水利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完善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水利立法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程序和方法,使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使立法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利于解决实际问题。要探索建立水利立法的后评估制度,完善水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机制,做好水法规的定期清理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第二,坚持公平正义,着力实现打击违法行为和保护合法权益的有机结合。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是水行政执法应当始终遵循的基本准则。要继续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
要继续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规费征收权,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努力提高执法效能。水利部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和救济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水利部已经完成部机关及七个流域管理机构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即将向社会公布;还没有完成这项工作的地方要采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
要针对水行政执法薄弱的现状,在继续加强水利立法的同时,把水法规的实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打击非法采砂、河道清障为重点,采取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等措施,坚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水法规的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