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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点击:
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鄂水利建函〔2008〕337号)
为规范我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水利厅直接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招标评标。
1 投标人资格审查
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投标。
1.1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拟派出的监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3)企业的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企业近三年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金融资信等情况。
(4)企业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的业绩等(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小组负责。资格预审小组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及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3~5)人组成,厅招标办对资格预审工作进行监督。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
2 组建评标委员会
2.1 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在厅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及评标专家临时组建的评标组织,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人数总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委派的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技术或经济方面的代表1人,其余成员为从湖北省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中随机抽取的水利工程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
2.2 项目评标委员会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评标专家中推举1名主任委员,主持评标工作。
3 评标程序
3.1 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初审,然后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2 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综合评分分数从高到低对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提出中标候选人推荐意见。
3.3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首先确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招标人应将招标工作的书面报告按程序报厅招标办备案。拟中标人在湖北水利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厅招标办办理中标人备案手续。
4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可采用综合评分法和随机抽取法。如两次招标失败,必须采取随机抽取法。
4.1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的项目由监理大纲、监理机构及人员、企业业绩、企业信用等级和投标报价5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4.1.1 监理大纲(满分46分)
4.1.1.1工程剖析(满分3分)
能抓住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项目组成划分清晰的(3分);能抓住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项目组成划分基本清晰的(2分);基本能抓住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项目组成划分基本清晰的(1分);不能抓住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项目组成划分混乱的(得0分)。
4.1.1.2质量控制(满分15分)
(1)控制目标明确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分),不明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分)。
(2)对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控制措施到位的(6分),基本到位的(3分),不到位的(0分)。
(3)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具体,部位明确的(1分),工作计划不具体,部位不明确的(0分)。
(4)对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明确,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方法具体可行的(5分),检测措施基本明确,检测方法基本可行的(3分),无控检测措施或检测不到位的(0分)。
(5)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明确的(2分),基本明确的(1分),不明确的(0分)。
4.1.1.3进度控制(满分8分)
(1)控制目标明确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分),不明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分)。
(2)控制方法和措施完善的(3分),基本完善的(2分),不完善的(0分)。
(3)有完善的进度控制检查、协调和调整方法的(4分),基本完善的(2分),不完善的(0分)。
4.1.1.4投资控制(满分7分)
(1)控制目标目标明确,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分),不明确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分)。
(2)有完善的投资控制措施的(4分),基本完善的(2分),不完善的(0分)。
(3)投资控制工作流程清晰的(2分),基本清晰的(1分),不清晰的(0分)。
4.1.1.5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满分5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的(1分),不明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分)。
(2)有完善的信息采集制度的(1分),不明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分)。
(3)完善的合同管理和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处理措施的(2分),基本明确的(1分),不明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分)。
(4)协实可行的协调建设各方关系的措施的(1分),不明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分)。
4.1.1.6项目监理工作设备配置(满分1分)
设备配置满足招标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1分),不满足的(0分)。
4.1.1.7监控难点的针对性(满分2分)
监控难点的针对性强,措施具体的(2分),有针对性,措施不具体的(1分),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得力的(0分)。
4.1.1.8合理化建议(满分3分)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并经评标委员分析论证为可行的(3分),基本合理、可行,有相应的具体措施的(2分),无合理化建设的(0分)。
4.1.1.9安全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满分2分)
具有可行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的(2分),基本可行的(1分),不可行或无安全监理措施的(0分)。
4.1.2 监理机构及人员(满分12分)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资格证书和注册岗位证书和相应技术职称(2分),无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岗位格证(0分)。
(2)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类似或以上等级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3个及以上(3分),2个(2分),1个(1分),没有(0分)。
(3)总监理工程师所监理的水利工程获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颁发的优质工程(2分)。
(4)总监月驻现场工作时间的承诺(1分)。
(5)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齐全,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2分),不齐全或不满足的(0分)。
(6)监理员配备齐全,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1分)。
(7)有详细的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1分)。
4.1.3监理业绩(满分10分)
(1)近两年(从资格审查或开标之日起向前推)完成过类似或以上等级项目监理工作,3项及以上的(3分),2项(2分),1项(1分),未从事过的(0分)。
(2)近两年(从资格审查或开标之日起向前推)在企业所在地(市州级)以外从事过类似或以上等级工程监理工作,每1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4分。
(3)近五年(从资格审查或开标之日起向前推)所监理水利项目获得优质工程奖励(满分3分),按以下三项之一评分。
①评为国家级优质工程的(3分);
②评为省级优质工程的(2分);
③没有以上奖励者不得分。
4.1.4企业信用等级(4分)
①湖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AAA级(4分);
②湖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AA级(3分);
③湖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A级(2分);
④湖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B级(0分)。
4.1.5投标报价(满分28分)
(1)报价项目组成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满分2分):报价项目组成完整、费用构成合理者,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其投标文件可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
(2)报价得分(满分26分):投标报价以最高有效投标报价为基数,每低1%扣0.5分(用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
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为去掉评委评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余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投标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每出现一次,在最终得分的基础上扣2分(最多扣6分)。
4.2 随机抽取法
随机抽取法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4.2.1 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和项目法人确定的监理费用。
4.2.2 由项目法人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严格资格审查,原则上保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都有实力完成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
4.2.3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活动按照下列程序公开进行:
(1)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签到,并现场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按照签到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机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3)按照签到的先后顺序,每个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并现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投标人抽取的号码球的号码代表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顺序。
(4)由投标人代理按照顺序随机抽取与投标人等同数量的号码球。随机抽取的第一、第二、第三号码球的号码,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5 本办法由湖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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