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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在建水利工程招投标专项检查活动 点击:
(建设处)根据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湖北省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省水利厅高度重视,由厅建设处、监察室和抽调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咸宁、孝感、黄冈三市在建的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各项目法人单位关于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招标投标的档案资料,认为招标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主管部门备案;招标工作均通过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其开标和评标工作均进入了市级和县级的综合招投标中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均通过了主管部门的审查;项目法人在市级的评标专业库中抽取了评标专家并组成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了中标人,无投诉事件发生。检查组还提出了批复邀请招标不严肃,招标文件审查不严,评标专家库人数太少,形成“常委专家”等尚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过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均按照国家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方式符合招投标管理规定。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健全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招投标监管水平。
来源:湖北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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